刘光耀律师,福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现执业于福建鼎飞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核心内容:二手房交易中常见的法律误区有哪些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可以帮助读者避免二手房买卖纠纷。
一、二手房交易的常见误区
二、二手房交易中常见的法律误区的应对
正文:
一、二手房交易的五个常见误区
1、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全部无效
所谓阴阳合同,指的是买卖双方为了避免缴交税收,而刻意以低于成交价的价格签订一份阳合同供国土房产局备案,而私底下签订了一份实际履行的阴合同。很多人都知道阴阳合同,但是却大都认为阳合同是无效的,因为其恶意地损害了国家利益。事实上,阳合同并非全部无效,其无效的内容仅仅是其中的交易价格条款,其他条款依然有效力。
2、一方有违约另一方即可解除合同
违约确实是解除合同的条件,但是不是必然条件。这是因为违约的程度不同可以分为根本违约和一般违约,只有一方构成根本违约时才可以行使解除合同权利,一般违约如迟延履约等一般还应经催告并在合理期限内不履行时方能解约。这在本质上其实反映了我国《合同法》最大程度地促成交易,保护双方权益的目的。
3、没有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定金是违约行为
这个问题很多人都认为是这样的,但却是错误的。这是因为他们并不理解定金合同的法律性质。事实上,定金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即以实践中的实际情况为判断标准,自定金交付时生效。因此,没有根据合同约定去支付定金不构成违约,因为如没有支付之行为,则合同仍未生效。
4、一房两卖两个合同必有一个无效
这也是很多人普遍认为地必然结果,但也是错误的。一房两卖会签两个合同,但对于善意第三人来说,两个合同都是有效的。而签订两份合同的业主因为严重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而需要承担一定的,比如退款赔偿损失等。但对于合同的效力来说,两份都是有效的。
5、二手房为多人共有时,未经他方同样的买卖合同无效
未经共有人同意私自出售房屋的合同效力取决于个案的不同。如果房产虽为共有但是登记在一人名下,买方若为善意第三人,且已经尽到注意义务了则属有效合同;如房产登记为全部共有人,买方仅与其中一人签订,事后其他共有人不予追认,则合同无效,但是签约人构成表见代理的,合同有效。
对于一般收入家庭来讲,买一套二手房几乎用掉了家里的大部分积蓄,贷款年限的长短直接影响月供压力,所以可获得的最长贷款年限对于借款人来讲非常重要。那么,贷款年限怎么计算呢
伟嘉安捷业务主管李贺楠详细为您解答。一般来讲,房龄与贷款年限之和必须小于等于40,房龄是指房子的建成年份,一般在房产证的测绘图表中有注明。满足上述条件外,同时必须满足借款人年龄小于70岁,最长贷款年限为30年。
举例说明,借款人65岁,房子是1986年建成,至今为止房龄为23年,最长贷款年限为40-23=17,同时借款人年龄为65岁,70-65=5,也就是说此借款人最多只能贷款5年。再比如,借款人26岁,房子建成年份是2007年,至今为止房龄为2年,40-2=38,借款人年龄为26岁,70-26=44,此借款人可以贷到30年。
来源: 福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Tags: 二手房交易中常见的法律误区,二手房按揭如何来计算贷款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