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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合同定金比例是多少 何时约定合同定金

  刘光耀律师,福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现执业于福建鼎飞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设计合同定金比例是多少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签订各种各样的合同是经常发生的事情,无论是买卖还是租赁,都涉及到合同。当我们谈到合同时我们就会想到关于定金,那么我们设计合同定金比例是多少接下来和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一、定金的含义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签订合同的定金才具有法律效力。商品房交易中的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前或支付房款前,由购房者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二、合同中关于定金条款的规定


  1、定金是《担保法》规定的一种担保方式,因此;定金;二字有法定的含义,千万不要误写为;订金;,该;订金;是预付款的性质,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


  2、定金的担保作用的体现:根据《担保法》和《合同法》的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约定的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根据这些规定,如果合同中规定了定金条款,无论对那一方均起到了约束作用,促使双方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就可能收不回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因此起到了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


  3、定金不能超过法定比例。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的比例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如果在合同中规定定金的比例超过了20%,那么超过的部分不能起到定金的担保作用,只能算作是预付款,但20%以内的部分还是有效的。


  4、如果在合同中既约定了定金条款,又约定了违约金条款,比如说规定了;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在此情况下,如果一方违约了,守约的一方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或违约金条款,而不能既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又适用定金条款。一般来说,守约方总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条款,也就是能得到更多经济利益的条款。


  三、定金是否能退还


  定金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定金既是履约的保证,同时还是一种赔偿。通过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来表明合同双方有意并要真诚履行签订的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115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买方违约,定金不退,如果卖方违约,就要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


  四、设计合同定金比例是多少


  1、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担保法》对其最高限额又作了限定,即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意图显然是限制给付数额过大的定金,将定金的惩罚限定在一定的限度内。


  因此,按照上述法律的规定,购房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的比例不应当超过购房款的20%。比如,购房者要买的商品房的价格是100万元,那么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就不能超过20万元。


  2、司法解释第119条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该规定说明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只有定金交付另一方当事人接受后,定金合同才成立。


  通过的介绍,我们知道了设计合同定金比例是多少原则上是不能超过所购买的物品价格的20%。关于定金,我们需要了解更多的相关知识,什么时候能够退还定金什么时候不能够退还定金这涉及到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做到深入的了解。





何时约定合同定金

  核心内容:何时约定合同定金由当事人的自行约定的。在买卖合同中的定金担保、加工承揽合同的定金担保、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中的定金担保进行论述,其他未作规定的合同,不宜适用定金担保。在下面为您一一介绍。


  什么时候可以约定合同定金


  定金的适用范围,即定金适用于哪些种类的合同。当然这种对债的履行的担保,是否采用,是由当事人的自行约定的。《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该条款中的;法律规定的范围;就是定金的适用范围。《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章对定金作了专门的规定。该法对担保的适用范围在第二条作了规定:;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重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该法对保证、抵押、质押、留置的适用范围都作了详细的规定,但对定金的运用范围却没有作具体的规定。那么,定金的适用范围应参照《担保法》第二条的系统的规定,加以逐类分析。


  买卖合同中的定金担保


  买卖合同通常也叫购销合同、货物贸易合同,系一种商品买卖的协议。卖方将商品销自给英方,而买方接受商品并支付价金,履行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即完成商品交换过程。依买卖的标的物分为工矿产品购销和农副产品购销。目前,国内商品交易依然受国务院颁布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和《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两个行政法规规范。这两个法规于1984年公布,尚有较大计划经济成分,除农副产品预购合同规定可以支付定金以外没有对此类合同的担保作出规定。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十七条第六款规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的,应加倍偿还履行部分的预定金。;第十八条第六款规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的,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法》对此未作规定,但是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一方可向对方给付定金的规定;以及《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约定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的规定,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等经济合同当事人自行约定给付定金的,应当允许。









来源: 福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Tags: 设计合同定金比例是多少,何时约定合同定金


刘光耀——福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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