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交通肇事
文章列表
撞人后离开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么?交通肇事罪刑法条文

  刘光耀律师,福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现执业于福建鼎飞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撞人后离开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么?

  按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特别是撞到人后,当事人要留在现场等待处理。但是,有些人为避免承担刑事责任,撞人后离开,那么可能会被认定为逃逸,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即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不过,这时候要先区分交通事故和交通肇事罪。

  首先,交通事故和交通肇事罪并不等同,交通事故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简而言之,交通肇事是严重的交通事故。

  其次,撞人后离开并不就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罪,因为法律对交通肇事逃逸做了明确规定,须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中具有以下情形并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肇事者要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肇事者要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肇事者要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4、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肇事者要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5、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肇事者要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6、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肇事者要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肇事者要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8、严重超载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肇事者要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因此,在一般的交通事故中,撞伤人后离开的并不成立交通肇事逃逸,只是离开现场没有对受害人进行及时的救助的行为会有较重处罚。

  不过,发生交通事故后,特别是撞到人后,不管对方是否受到严重的伤害,最好留在现场进行处理,否则可能会承担较重的后果。

  最后,在一般的交通事故中逃逸的,并不一定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是,有些人在严重交通事故中逃逸,那么即会构称交通肇事罪,并且是有逃逸情节,所以要承担较重的刑事处罚。因此,如果有其他特殊情况,比如不知道撞到人,那么在起诉时,可以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辩护。

交通肇事罪刑法条文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由于汽车的普及和快速发展,汽车的数量变得越来越多,但伴随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比如交通肇事的情况比以往几年都有增加。刑法是怎样规定交通肇事罪的呢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的交通肇事罪刑法条文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交通肇事罪刑法条文

  法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它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的;

  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的;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严重超载驾驶的;

  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至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它特别恶劣 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的;

  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的;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 要,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第五条;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 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它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三十万元至六十万元、六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项、第四条第项的起点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二、交通肇事罪自首如何处理

  交通肇事罪系过失犯罪,刑法从犯罪的主观恶性和客观行为的角度规定了三档法定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国《刑法》第67条第1款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三、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10日公告、11月2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的;

  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的;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严重超载驾驶的;

  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究。应当注意,对于交通肇事案件是否决定立案,一是要分清事故,二是要看是否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具体标准。如果行为人只有违章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不以犯罪论处,不予立案。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交通肇事罪刑法条文的全部内容。只有我们仔细了解了交通肇事罪刑法条文是怎样的,我们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来源: 福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Tags: 撞人后离开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么,交通肇事罪刑法条文


刘光耀——福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13960769560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微信扫一扫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福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960769560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