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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赔偿不起,是不是要坐牢?过失致人死亡罪与交通肇事罪有什么不同

  刘光耀律师,福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现执业于福建鼎飞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交通肇事,赔偿不起,是不是要坐牢?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车主一旦遭遇交通事故,事后会必然会慌张,一个是担心要赔偿很多钱,另一个担心赔不起钱的话肯定要去坐牢了。这体现了诸多车主对于相关法律规定不熟悉,其实交通事故赔不起并不一定要坐牢。

当事人在面对交通事故时,往往会以为赔不起就要被警察叔叔抓去坐牢,其实这个不一定的,首先应该确定交通事故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才有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一、确定交通事故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发生交通事故时,存在以下情形的一般均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4、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5、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6、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8、严重超载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确定自己是否需要赔偿。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确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是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只有确定了赔偿责任主体,才能据以确定谁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者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是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者是违反道路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依法应当接受行政处罚的人,包括车辆驾驶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则是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他可能是交通事故责任者,也可能是车辆所有人、其他对车辆有支配权的人以及取得运行利益的人。

出了交通事故,赔不了钱需不需要坐牢,首先要看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即使赔了钱同样也需要面临刑事处罚,另外还要看赔偿的数额。只有在肇事方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而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才能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届时就可能会坐牢。所以当事人如果对于自己赔偿不起是否需要坐牢一事不清楚,最好可找个交通肇事罪专业的律师咨询求助。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交通肇事罪有什么不同

  交通肇事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都是导致他人死亡依法被追究刑事的犯罪行为。那么,交通肇事罪与过失致人死亡区别又有哪些呢相信大家都很想要了解,那么让我们带着这些疑问,来看看下面由的为大家带来过失致人死亡罪与交通肇事罪有什么不同的详细内容吧。

  一、过失致人死亡罪与交通肇事罪有什么不同

  交通肇事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区别的要点在于事故发生的时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交通肇事罪发生的时空条件原则上限于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如果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死亡或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规定定罪处罚。从犯罪构成来讲,即两罪的客体和客观方面有所不同,具体而言: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没有杀人的故意,但由于过失导致了他人死亡后果发生的行为。主要表现在:有的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的死亡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造成他人死亡;有的行为人已经预见到其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但由于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他人死亡。过失致人死亡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

  二、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三、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所以,我们仍用犯罪构成的四要件说来阐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即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标准是该罪的犯罪构成。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过失致人死亡罪与交通肇事罪有什么不同的全部,看完本文你是否都了解关于过失致人死亡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的相关知识呢希望大家看了整理的知识,能够更好的区分交通肇事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


来源: 福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Tags: 交通肇事,赔偿不起,是不是要坐牢,过失致人死亡罪与交通肇事罪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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