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合同常识
文章列表
一起大额金钱的合同纠纷
  11月22日,汤某与中铁十八局南宁某项目部负责人在xx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和解协议》,中铁十八局南宁某项目部承诺在本月30日前先将105万元支付给汤某,其余130多万元按汤某的授权在明年元月上旬向指定收款人付款。自此,在本站熊律师的努力下一起240万的纠纷终于圆满解决。11月26日下午,熊律师接到汤某爱人的电话诉称,其已收到中铁十八局的105万工程款。
  去年11月,汤某与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某工程项目经理部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甲方按合同约定对约定工程进行了施工,并于2008年4月基本完成预定施工段。同时还对邻近一段施工项目进行了施工。据双方结算,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尚欠工程款240万余元。在汤某向中铁十八局主张工程款时遇到了障碍,汤某后委托本站熊律师代理此案。熊律师受理此案后即向中铁十八局发了封律师函,指出诉讼给对方带来的不利影响,并要求对方在七日内与汤某结算并支付工程款。律师函发出后的当天即收到对方的反馈意见。后熊律师在与中铁十八局项目负责人不断进行沟通、谈判,最后促成了《和解协议》的签订,一起二百多万的经济纠纷终获平息。

合同法频道为您整理合同纠纷相关知识,合同效力栏目分类齐全,欢迎浏览,感谢您的访问。


来源: 福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刘光耀——福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13960769560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微信扫一扫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福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960769560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