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该文对定性偷税的理念还是非常正确,乃至超前于当下部分地区掌握标准的。且看他是如何规定的“第三条对偷税案件的行政处罚,应当根据违法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危害程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标准的有关规定作出决定,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没错吧,到现在我也认同该规定,实事求是,既考虑事实,又兼顾主观,还注意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治国,不正该如此吗废话少说,老桥和你继续看看当前应如何把握偷税的认定,避免给 来源: 福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刘光耀——福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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