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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哪些集资房可以转让?集资房转让应注意哪些问题?

  房产的转让这是很常见的,其实也就是我们说的进行房产的买卖。对于集资房来讲,其实也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只不过,由于集资房的性质比较特殊,因此国家对可以转让的集资房作出了限制。那到底哪些集资房能转让呢?集资房转让应注意哪些问题?

  刘光耀律师,福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福建福州知名律师,擅长办理房屋纠纷类型的案件。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求实的工作作风、周到的服务意识,使刘光耀律师在当事人中间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其工作业绩连年突出。目前,刘光耀律师在房屋纠纷专研较深,擅长处理 房屋买卖纠纷、 房屋合同、房屋转让、二手房买卖、房屋继承、房产拆迁、等。以当事人的权益为第一位,以当事人的完善法律服务为第一位,致力于提供最优秀的法律服务。

  

2019年哪些集资房可以转让?

  目前,集资房纠纷案件主要有两类,一种是已经取得集资房产证后,因转让集资房而产生的纠纷,这种情况又分为,集资房产权全部是单位所有的情况下的转让、产权,全部是个人情况下的转让和产权部分是单位、部分是员工个人情况下的转让;另一种是在未取得集资房产证下达成的集资房转让,即集资房购房资格的转让。

  1、已取得房产证的集资房转让

  (1)产权全部是单位的集资房转让

  对于这种情况下,因为产权在单位,单位员工个人只具有居住权,而没有所有权,当然也就没有处分权,如果员工转让该集资房,转让行为是属于无权处分行为,转让协议当然无效。转让协议无效,双方可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2)产权全部是单位员工个人集资房转让

  对于产权全部是单位员工个人的情况,因为产权属于员工个人即转让人,即使单位内部规定,员工不得转让,但是该规定系单位内部规定,对第三人不具有约束力,并且《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1999年5月1日施行)第五条规定:“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上市出售”。因此此种情况下该协议没有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即应认定转让有效。如果一方违反约定,不履行转让协议,另一方可按协议约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3)产权部分是单位,部分是员工个人的集资房转让

  对于这种情况下,因为集资房是单位与个人共有,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规定,一方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不得擅自处分共有物,况且自《物权法》实施后,不动产是登记主义,集资房登记有共有人的情况,因此第三人在购买集资房时,是可以知道单位是共有人的,因此不适用善意取得,再者,购买人未经共有人的同意,也过户不成。因此,对于单位员工与第三人签订的集资房转让协议应是无效的或部分无效的。

  2、未取得房产证的集资房转让,即集资房购房资格的转让

  当前,集资房纠纷主要是此类纠纷,此类转让协议应该有效。

2019年集资房转让应注意哪些问题?

  1、必须明确单位集资建房大都体现了单位对员工的福利政策,因此有些单位在与员工签署的《集资合同》中对集资房的转让问题多有限制。外单位的人如果有意购买集资建房单位有集资资格员工的集资房,必须前往该单位了解以下情况:单位是否同意员工转让集资房?是否对员工的转让行为设定了限制条件?设定了哪些条件?单位是否保留优先购买权?等等。建议仔细查阅《集资合同》的相关规定。

  2、明确购买此类集资房是有很大风险的。现实中,部分集资员工在与甲方已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的情况下,又以更高的价格将该房转让给乙方,且已与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则甲方无法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为最大限度地避免风险,建议在转让合同中载明下列内容:

  (1)分期付款方式。即签订合同时付多少,交房时付多少,办理好产权过户手续后付多少;

  (2)办理产权过户的期限。要求转让人必须在取得产权证后多少日内协助办理产权过户;

  (3)违约责任。特别约定集资方不得再行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如有此类情况导致产权证无法落实,要求集资方承担违约责任。

  3、需要说明的是,如果集资方最终把集资房卖给第三方,还没有过户,则可以要求集资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如已经办理了过户,则只能主张赔偿损失。

  刘光耀律师,福建福州知名律师,律师的丰富实务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使得刘光耀律师在业务处理上十分出色。其视野开阔、思维活跃、逻辑严密、作风稳健被众多当事人所称赞。对于所承办的案件,都抱有十分的热忱与细心、专业的去处理,使得当事人可以获得最大的诉讼权益。


来源: 福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Tags: 房产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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